孙子兵法 第十二篇:修功篇
12-1 夫战胜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命曰费留。故曰:明主虑之,良将修之;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怒可以复喜,愠可以复悦,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
【译文】
那种作战获得了胜利或进攻后有所缴获但却没有得到论功行赏的情况,是非常致命的,这就叫做留下了未来的隐患。因此说:圣明的国君必须思虑到这个事情,贤明的“将”一定要遵循(严格执行修其功)这个规则;(费留情况所造成的结果就是)没有利益的驱动(三军吏卒)可能都不会行动,在没有预先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可能就不会付出,不到自己的处境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可能绝不轻易出战。国君不可因为一时愤怒而下令出兵,“将”也不能因为一时怨恨而引发战争。交锋或交战符合了国家的长远利益才行动,不符合国家的长远利益就不要轻易发起战争而采用防御。愤怒可以再次恢复到之前的快乐,怨恨还可以恢复到之前的解脱感,(然而)政权更迭了就不能够再像以前那样起到保护的作用,死掉的就不能够再像以前那样生长。因而圣明的国君应该慎重地对待这个问题,贤明的“将”
更应该警惕这个问题,这是使国家安定让国防发挥最大作用所应该遵循的道理。
创建时间:2025-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