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兵法战机篇(通行版本为军争第七)
7-1 孙子曰:凡用兵之法,将受命于君,合军聚众,交和而舍,莫难于军争。军争之难者,以迂为直,以患为利。故迂其途,而诱之以利,后人发,先人至,此知迂直之计者也。
【注释】
合:征收、聚集。
军:军备、三军;辎重粮草、军需、帐篷等。
聚:组编。
众:士卒与百姓(百姓指后勤人员)。
交:开战。
和:讲和。
而:连词。
舍:动词,放弃。
莫难:最难的。
军:动词,行军。
争:争夺、竞赛。
军争:行军中的竞赛;当代人理解为是战略要地的争夺。
以:表示对事物的处置。
迂:绕远,拘泥保守、墨守成规;引申为复杂。
为:成为。
直:直线;引申为简单,这里指与“迂”相对。
以迂为直:把拘泥保守变成灵活应变,也可理解为把复杂变成简单,即变通。
患:祸端;被动。
利:名词,利益,有利。
以患为利:把被动变成有利,即把被动变成主动。
迂其途:给对方设置障碍。
利:形容词,有力的;这里指有利的情形;名词,包括利益和好处。
【译文】
孙子说:凡“用兵”的法则,“将”受命于国君,然后征集军需组编队伍,开战讲和还是放弃,最难的就是“军争”。军争中最难的方面,不要墨守成规而要灵活应变,要善于把被动变为主动。因此能够做到给对方设置障碍,用有利于对方的利益和好处或露出破绽去引诱敌方(而且必须是对方一定会取的方面或事项),做到比敌方后出发,要比敌方抢先到达,这样就是真正懂得了“迂直”的计策了(战术)。
7-2 故军争为利,军争为危。举军而争利,则不及;委军而争利,则辎重捐。是故卷甲而趋,日夜不处,倍道兼行,百里而争利,则擒三将军;劲者先,疲者后,其法十一而至。五十里而争利,则蹶上将军,其法半至。三十里而争利,则三分之二至。是故军无辎重则亡,无粮食则亡,无委积则亡。
【注释】
利:形容词,有利的;名词,好、好处、益处。
危:形容词,危险的;名词,坏、坏处。
举:动词,举起;形容词,全。
军:军需。
不及:赶不上;拖延时间,错失战机。
委:动词,抛弃。
辎重:军事上指跟随作战部队行动,并给作战部队提供后勤补给、保养等勤务支援的必要人员、装备与车辆。
捐:舍弃。
趋:快步走。
卷甲而趋:卷起盔甲而快速行走。
处:居住,指休息。
擒:拿住、束缚。
军:军令、号令。
则擒三将军:这里省略了“之”字,应该是“则擒三将之军”;意思是束缚了三军的“将”发号施令,也包括
军令传递;也可以理解为三军的军令无法有效执行。
蹶:扰乱、跌倒。
上:形容词,上等的、高级的。
上将:高明的“将”。
其法:按规律,按道理。
军:名词,军队、军需;动词,行军。
委积:物资储备;这里指包括盔甲、兵器和军服等在内的军需物品。
亡:逃跑、失败、死亡、溃败。
【译文】
因此“军争”有有利的一面,也有危险的一面。带着全部的军需去争利,那么就会赶不及(或者说就会错失战机);不带军需而急行军,辎重就要舍弃。因此卷起盔甲而快速行走,日夜都不休息,加倍快速不停的赶路,行百里而争利,三军的军令无法有效执行(或传达);有力气的先到,跑不动的后至,按道理也就是十分之一的兵力会到达指定地点。五十里急行军,也会扰乱高明的“将”的部署,按理也就一半的兵力到达。三十里急行军,则三分之二的兵力会跟上。因此“军”中没有运输的辎重车辆就会导致失败,没有粮食就会引发溃败,没有其它的军需物品士卒很快就会面临逃亡或死亡。
7-3 故不知诸侯之谋者,不能豫交;不知山林、险阻、沮泽之形者,不能行军;不用乡导者,不能得地利。故兵以诈立,以利动,以分合为变者也。
【注释】
谋者:这里指敌方“庙算”战略的制定者;当然,某些情况也指敌方的最高指挥官。
豫:该字取自《易》中的豫卦(与11-14中的“预”不同),翻译时可简单地理解为参与、准备。
交:名词,交往、托付。动词,来往;军事上指交战。
豫交:指全面进入战斗或贸然行动,也有贸然建交或托付等两重含义(注:“不能豫交”指不能贸然地
把军事指挥权托付给同盟的其它方)。
沮:低洼潮湿地带。
泽:沼泽之地。
行:使……行,通过。
得:占据。
以:依照。
诈:用语言试探,诱使对方露真情;形容词,不诚实、虚伪;引申为“伪装”。
立:名词,存在;动词,站立、停留、出现,寻找方向;与“动”相对。
以诈立:用“诈”的方法寻找方向。
兵以诈立:即采用分兵的小股部队或单枪匹马的方式或其它战术去试探对方的实情。
动:为实现一定意图而活动,发展;这里指行军、进攻。
以:表目的或结果的连词,可译为这就是。
变:名词,变通。
以分合为变:这就是把分兵与合兵作为变通的情况,即采用机动灵活的用兵战术。
【译文】
不知道“诸侯”的制定谋略的人,就不能贸然行动;不知道山林、险阻、沮泽的地理条件,不能进军;不使用本地的向导,无法占据地利。因此采用分兵的小股部队或单枪匹马的方式或其它可能的战术去试探对方的实情,对己方有利的条件下就可以继续行军或发动进攻(向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采用机动灵活的用兵战术。
7-4 故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动如雷震,难知如阴。掠乡分众,廓地分利。悬权而动,先知迂直之计者胜,此军争之法也。
【注释】
疾:快速、极速。
其疾:这里指急行军。
如风:就像风一样。
徐:《说文》中,安行也;军事术语中就是常行军。
林:指众多林木随风摆动的的样子,即英姿飒爽。
侵:强力进犯。
掠:掠夺。
侵掠:指强行军。
火:如火的样子;这里指气盛的样子。
不动:按兵不动或休整。
山:《说文》中,土有石而高。古时多指五岳,五岳之首为泰山。故此处用稳如泰山形容军队执行军令不可动
摇的状态,当代也常用“军令如山”一词。
动:发起进攻。
如雷震:好似雷霆万钧。
难知:伪装、埋伏。
如阴:不露出表面,即销声敛迹。
掠:拂过。
乡:乡邑。
分:使……分。
众:大部队。
廓:空阔。
利:优势,主要兵力。
分利:指部署兵力。
悬:公开提示、明示。
权:军规。
动:出发、出兵。
迂直:使直变迂,即变通。
计:战术。
【译文】
因此急行军时如风掠过,常行军时整齐划一(英姿飒爽),强行军时气盛如火,按兵不动时稳如泰山,发起进攻时似雷霆万钧,伪装埋伏时恰销声敛迹。掠过乡邑之时部队要化整为零,空旷地带就要做好兵力部署。(大军)在明示军规后就可以出发,(但是)事先要懂得“迂直”战术的一方才有胜算,这就是“军争”的法则。
7-5 《军政》曰:言不相闻,故为金鼓;视不相见,故为旌旗。夫金鼓旌旗者,所以一人之耳目也;人既专一,则勇者不得独进,怯者不得独退,此用众之法也。故夜战多火鼓,昼战多旌旗,所以变人之耳目也。
【注释】
言:语言,说话的声音。
闻:听到。
为:制作、设置。
一:作动词用时,使……一、统一。
得:动词,可以、能够。
变:使……变。
变人之耳目:改变别人的听和视的方法,即统一规范指挥指令的方法。
【译文】
古书《军政》中写道:声音交流听不到的情况,就设置金鼓;眼睛之间的交流看不见的情况,就设置旌旗。那种金鼓旌旗,是用来统一全军行动的;全军的将士做到了步调一致,那么勇敢的人也不可以私自的冒进,胆怯的士卒也不能够随便的后退,这就是指挥大部队作战的方法。因此夜战多用火把和金鼓,白天作战多用旌旗,这就是统一规范指挥指令的方法。
7-6 故三军可夺气,将(四声)军可夺心。是故朝气锐,昼气惰,暮气归。故善用兵者,避其锐气,击其惰归,此治气者也。
【注释】
夺:动词,强取;引申为统一。另有打击、扰乱等意。
气:士气。
将:动词,率领、指挥、统帅。
心:心智。
朝:早上;这里指初战时,即刚开始投入战斗。
锐:旺盛。
昼:从天亮到天黑的时间;这里指战斗经过了一段时间之后。
惰:疲惫、衰退。
暮:傍晚;这里指战斗快要结束的时候。
归:死、消失。
【译文】
三军能够统一士气(对待敌人的三军可以打击士气),率领军队能够统一军心(对待敌人的“将”可以扰乱心智)。这是因为初战时士卒的气势很旺盛,经过一段时间后就会气势衰退,到了战斗快结束的时候士气就逐渐消失。因此善于用兵的,会避开敌方的锐气,而在其锐气消减或完全消失的时候出击,这就是掌握士气的战术。
7-7 以治待乱,以静待哗,此治心者也;以近待远,以佚待劳,以饱待饥,此治力者也;无邀正正之旗,勿击堂堂之陈,此治变者也。
【注释】
治:掌控。
静:本义为彩色分布适当;这里指列阵井然有序。
哗:喧闹、声大而杂乱;这里指杂乱无章法。
近:时间或空间的距离短;这里指部队可以得到快速的响应,也指占据优势。
远:时间或空间的距离长;这里指部队无法得到快速的响应,也指处被动的情形。
佚:古语中做形容词,安逸、从容;这里指把握主动权、占先机。
劳:形容词,疲劳;这里指被动。
饱:粮草充足。
饥:断他们的粮草。
邀:拦截,拦击。
正正:整齐。
堂堂:盛大。
陈:陈列、战阵、行列。
治变:随机应变。
【译文】
用自己的训练有素对付敌方的混乱,用己方列阵的井然有秩序对付敌人的杂乱无章,这就是控制敌方心智的战术;用自己的快速反应来应对敌方的反应迟钝(制造敌方的各部队互相之间难以调动、配合或救援的情况),把握主动权让敌方处于被动(用休整良好的部队等待疲劳困顿的敌军),粮草充足就想办法断他们的粮草(让他们无法正常吃饱饭),这就是控制战斗力的办法;不要拦截敌人严整的军队,不要攻击敌人盛大的战阵,这就是战场上随机应变的战术。
7-8 故用兵之法:高陵勿向,背丘勿逆,佯北勿从,锐卒勿攻,饵兵勿食,归师勿遏,围师必阙,穷寇勿迫,此用兵之法也。
【注释】
向:朝着、向;前往。
逆:动词,《说文》中,迎也;这里指与敌方面对面,即正面迎击。
佯:假装。
北:败退。
从:追击。
师:名词,指大部队或主力部队。
遏:阻止、禁止。
阙:过失、疏失;这里指留有缺口。
穷寇:陷入绝境的敌人。
迫:逼迫。
【译文】
因此用兵的法则:面对占领高地的敌人不要仰攻,背靠山丘的敌人不要正面攻击,假装败北的敌人不要追击,锐气正盛的敌人不要攻打,敌人的诱兵不要吃掉,回撤的军队(一般指败退的敌军主力部队)不要拦截,包围敌人大部队一定要留有缺口,陷入绝境的敌人不要逼迫,这就是“用兵”的法则。